1996年過世,留予員山鄉公所2億8百多萬元遺產稅(淨稅),為宜蘭設縣歷來最大的一筆財富收入,而以遺產稅遺愛宜蘭員山鄉,不僅讓員山鄉一下子還清了三、四千萬元的負債,是當時轟動的話題。國產集團亦成立「財團法人林燈文教公益基金會」。財團法人林燈文教公益基金會:秉持其熱愛故鄉的精神,持續回饋鄉里提倡文化教育活動,舉辦端午賑米,在宜蘭推展社會公益活動,舉辦鄉民子女獎學金、生育津貼、社區老人營養午餐等多項福利、提供弱勢學童課輔、設置圖書館、捐地作為地方建設等。
籌組「財團法人全臺林姓祖廟籌備委員會」
林董事長燈生平為國家服務並創下輝煌產業以及為民眾生計泉源而努力,甚感欽佩,盡而可貴,不僅能感念祖德,尊崇孝道,致力領導林姓宗親們為台北市全臺林姓祖廟重建工作及成立世界林氏宗親總會而努力事跡如下:
於民國40、50年間宗廟內外被違章佔住摧毀,不但失去昔日之雄偉華麗遺風,甚至被政府列為危險房屋,以待重建之際。經由先賢林提灶、林江洽、林水田、林伯餘、林添丁、林振炎、林少鑫、林 琴、林春土、林三喜、林煉、林忠義、林永倉、林慶川等宗親共同組織發起「籌組財團法人全臺林姓祖廟籌備委員會」,在召開多次委員會議決:恭推林董事長燈為籌備會主任委員並公告廣募林姓宗親參加,業經整編會員名冊共計肆佰伍拾伍名,一併依法公告完成,向政府備案。於民國52年9月15日在祖廟正式成立『財團法人臺灣省台北市全臺林姓祖廟』舉行選舉林燈為首任董事長。
財團法人臺灣省台北市全臺林姓祖廟成立後,始著手重建工作,才知宗廟處於有建物並無土地產權等事宜,業經與林本源家族協調下達成共識,由董事長與林姓宗親共同籌募資金,圓滿取得土地之產權,並與林姓們集資組織「林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簽下合建契約。經民國65年在董事長之領導及副董事長少鑫策畫及諸位宗長等鼎力支持配合,始於民國68年完峻重建工程大業。
林董事長燈為求全球宗親團體單位能相互團結一致,聯絡情誼共創福利之理念,在世界華商貿易會議中特邀與會林氏宗親多人發起籌組世界性林氏宗親會,並廣邀海內外宗親團體,推派代表前來台北共襄簽署,總計約三十餘個海內外宗親團體開展籌組「世界林氏宗親總會」之計畫,並前往東南亞、美國各地區拜訪宗親團體宣導共同『籌備世界林氏宗親總會』而努力。俟於民國70年10月8日藉宗廟重建落成大典之舉,邀請全球宗親團體代表共同參與成立『世界林氏宗親總會』,奠定海內外林姓宗族大團結之基業,同時也為宏揚祖德,報本溯源,慎終追源,不徒為吾林姓後裔百世相承之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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